根据《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》,审核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 3个月内,对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,出具《审核登记证明》;对不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,出具不予审核登记书面通知,并说明不予审核登记的理由 。
需注意,受理审核登记申请后,如需企业补充披露、解释说明、中介机构核查问题的,审核登记机关可出具书面补齐补正通知 。自补齐补正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收到齐备合规的回复文件的时间,不计算在审核登记办理时限内 。未按时反馈书面回复意见的,审核登记机关可终止审核并说明理由 。
在实际操作中,办理周期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,如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、外债情况的复杂程度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等 。如果申请材料存在问题或不完整,会需要更多时间来完成审核 。
根据《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》,审核登记机关在受理之日起 3个月内,对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,出具《审核登记证明》;对不符合规定的审核登记申请,出具不予审核登记书面通知,并说明不予审核登记的理由 。
需注意,受理审核登记申请后,如需企业补充披露、解释说明、中介机构核查问题的,审核登记机关可出具书面补齐补正通知 。自补齐补正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收到齐备合规的回复文件的时间,不计算在审核登记办理时限内 。未按时反馈书面回复意见的,审核登记机关可终止审核并说明理由 。
在实际操作中,办理周期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,如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、外债情况的复杂程度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等 。如果申请材料存在问题或不完整,会需要更多时间来完成审核 。